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2005年度)》的通知
建质函[2006]6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2005年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分析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有效监管措施,确保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推进本地区和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2005年度)
附件二:2005年下半年全国建筑施工事故部分统计指标分析
附件三:2005年全国建筑施工事故统计表
附件四:2005年全国建筑施工三级以上事故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