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建市监函〔2006〕62号)、《关于公布第一批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通知》(中建监协字〔2008〕15号)和《关于开展我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建监协2009)6号)文件规定,决定于2009年9月21日至9月26日在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举办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培训班(面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注册有效期内(2010年12月31日),参加面授学习的延续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培训内容及教材
(一)培训内容: 必修课、选修课(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
(二)教材:《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教材》、《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房屋建筑工程》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市政公用工程》。
三、培训及考核方式
采用集中面授和研讨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教学,相应考核形式为书面考试。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负责教学培训,由彭 原 (班主任)负责日常教学管理。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用 见《关于开展我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建监协2009〕6号)文件规定,请参培单位于9月15日前汇款到合肥工业大学帐户。
合肥工业大学开户行:中行合肥宁国路支行
账 号:495900607108091001
汇款用途:培训费
五、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09年9月20日下午报到;
2009年9月21日-26日上课;
2009年9月27日上午考试。
(二) 报到及培训地点
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南校区纬地楼五楼 515 室。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员于2009年9月20日下午前往培训地点报到。报到时请带二张一寸彩照,培训期间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参培学员为临时负责人,负责学习期间相关事宜。以报到先后顺序为准,本期安排150人培训,余下学员安排下期培训班(另行通知)。并务必于9月15日前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551-2902066(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依此确定开班人数。
(二) 培训期间食宿自行解决,外地学员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标准间150元/天),请回执确认(见附件2)。
(二)参加本次培训人员务必于9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学员备案表》、附件2《参加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及个人信息反馈表》及临时负责人名单用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ianfeng543@163.com
(四)请参培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学习时间,积极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培训,缺勤半天即取消考试资格。学习结束后组织书面考试,考试合格,核发《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手册》。我们将努力为学员提供最好的培训服务。
(六)继续教育联系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通讯地址: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班主任:彭原 联系电话及传真: 0551-2902066 手机:13053066052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